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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來士林法院是大哥跟嫂嫂公證結婚的時候 (那時候我好像才大三吧!!!!)

沒想到這次換我了

其實有點事出突然, 本來打算明年五月結婚再去公證&登記
但因為老公的奶奶離開了, 必須趕在百日內要完婚, 所以提前去公證

因為有點臨時, 請了半天假來去公證



先到櫃台辦理並且提供相關資料



我們當然想也沒想, 穿著簡單整齊就去了
沒想到同時一起公證的另一對新人可是盛裝打扮, 伴郎伴娘全員到齊

害的我們感覺自己不夠正式, 一整個有點冏.......
而整個過程大約10到15分鐘左右 (依新人人數來取決)



從此時此刻, 你我結為連理, 要牽手一輩子喔~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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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kamisa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